12月9日下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在拉萨闭幕。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业现、罗布顿珠、多托、旦科、维色、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尼玛次仁、马升昌、王峻、唐明英,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西藏自治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废止〈西藏自治区信访条例〉的决定》《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度部分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分配方案的决议》《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党静辞去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议案》,决定将修订草案提请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郎福宽、斯朗尼玛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洛桑江村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郎福宽、斯朗尼玛作表态发言。洛桑江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同志表示祝贺。
洛桑江村强调,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依法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力量维护西藏长治久安,推动新时代我区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要认真总结过去一年和本届常委会五年工作,突出工作特色亮点。要精准谋划、全面推进明年工作,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战略目标做好推动落实,不断发挥人民代表主体作用,不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转化为治藏稳藏兴藏效能。要精心筹备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参照时间表,逐一锚定目标、细化任务、厘清责任、倒排工期,确保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齐心协力确保大会胜利召开。
12月9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结合审议关于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丁业现主持,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江白作表态发言。
会议期间,受洛桑江村委托,丁业现主持召开第105次主任会议,研究了拟提请闭幕会表决的相关事项。
闭幕会后,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丁业现主持并监誓。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江白,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自治区人大机关厅级干部,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