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上午,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许建涉嫌受贿、贪污一案。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至2020年,被告人许建利用担任合肥市东市区委副书记、副区长、瑶海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合肥中院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征地拆迁、工程承揽、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08万余元(其中105万余元未遂)。
2008年至2017年,利用担任合肥中院院长兼任合肥市法官协会会长的职务便利,非法侵吞、骗取公款共计765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许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许建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近亲属等旁听了庭审。
该案将择期宣判。(陈多润 通讯员 李文业 商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