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调出该名同志的档案,我们查看一下他处分决定生效后职务、职级、工资变更等手续入卷归档的情况。”近日,平舆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来到县教育局对已办结案件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将发现问题梳理后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
这是平舆县纪委监委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防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由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抽调审理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去年以来办结案件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决纠正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处分执行‘虎头蛇尾’,纪律的惩戒作用就会打折扣,损害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平舆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胡计芬介绍,此次检查重点围绕处分决定是否送达、宣布,处分材料是否归入组织人事档案,受处分人职务、级别等调整情况,受处分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晋职晋级情况以及职务级别工资等方面,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充分体现组织温暖。比如,在宣布处分决定时,有针对性地帮助受处分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教育,督促引导其深刻反思悔过,重塑工作信心。另外,实时对受处分人员开展暖心回访教育,面对面与当事人谈心谈话,走访单位领导、同事,充分了解其思想认识、工作表现等情况。针对工作消极懈怠、存在抵触心理等情况的,进行再教育、再疏导,帮助他们解开心结顾虑,轻装上阵。
“只有加强处分决定执行的力度,才能真正发挥处分应有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纪律才能真正立起来,权威才能真正树起来。”平舆县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吴玉冰表示。(胡凯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