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之一、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同志诞辰130周年。宋庆龄同志是举世闻名的爱国主义、民主主义、国际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伟大战士,是杰出的国际社会活动家,是保卫世界和平事业久经考验的前驱,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她伟大光荣的一生中,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作出了卓越贡献。她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是国之瑰宝,永远受到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景仰和怀念。
一、“永远和党在一起”——坚守理想信念,坚定不移与中国共产党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历经百年奋斗,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开辟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在艰苦的革命斗争岁月中,宋庆龄同志坚定地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并肩战斗,作出了独特而重要的贡献。1949年北平解放后,党中央邀请宋庆龄同志共商建国大业,她欣然离沪北上。她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我们达到今天的历史地位,是由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唯一拥有人民大众力量的政党。”新中国成立后,宋庆龄同志以极大的政治热情参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各项事业。1958年,她在中国福利会成立2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的《永远和党在一起》的重要讲话中表示:“中国福利会从创立的那天起,就和中国共产党站在一起,将来也是这样。”这同样是她个人坚定理想信念的鲜明宣示。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她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自己晚年的全部精力奉献给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宋庆龄同志一生曾多次表达想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5月,她在病危中,再次提出入党请求,中央政治局召开紧急会议,一致决定,接受其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实现了她长久以来的夙愿。5月1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作出决定,授予宋庆龄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荣誉称号。这是宋庆龄同志的光荣,也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光荣。
二、“宪法更将保证把我们国家建成为一个繁荣幸福的社会主义社会”——为新中国首部宪法和现行宪法的制定殚精竭虑
制定和实施宪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人类社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中国共产党经过艰辛探索和实践,成功在中华大地上制定和实施具有鲜明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在世界制宪史和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史上都具有开创性意义。宋庆龄同志是我国宪法制定工作的重要领导者和参与者。1949年9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她同与会代表一道表决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部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重要文献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宋庆龄同志担任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制定付出了巨大心血。她积极参与宪法草案的起草工作,阅读并研究中外有关制宪的书籍和文件,即使遭遇骨折之痛,几个月里也一直参与宪法草案的讨论和修改工作,每天用大量时间看文件材料。1954年6月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宪法草案和《关于公布宪法草案的决议》。宋庆龄同志在会上带头发言,表示衷心拥护这部宪法草案。她说:“现在我们已经有了力量能够通过和平的道路消灭一切剥削和贫困。而宪法更将保证把我们国家建成为一个繁荣幸福的社会主义社会”。“宪法草案初稿在几个月中,曾经过八千余人的讨论和修改,并将要再经过全国人民的学习和讨论。这是充分发扬了民主制度。况且每一字句都经过千锤百炼、每一条文都通过事实考验,我们的宪法将成为每一个公民自己的公约般的条文”。1980年8月至9月召开的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宪法和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决议》,通过宪法修改委员会名单。宋庆龄同志担任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参与领导现行宪法制定工作,贡献了宝贵智慧。
三、“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从未享受过像今天这样的政权”——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作出重要贡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宋庆龄同志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1953年 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她参与审议并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法》,会议还决定成立中央选举委员会,宋庆龄为选举委员会委员。在中央选举委员会的领导和组织下,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规模空前的民主选举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并自下而上逐级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成立奠定了法律基础和组织基础。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根据毛泽东的提名,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1955年,她在《第一个五年》一文中满怀热情地赞扬这一人民当家作主的全新政治制度,指出:“政治上,在整个国家里,和平、秩序代替了战争和紊乱”,“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从未享受过像今天这样的政权”。她先后当选第一届、四届和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在第二届、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她两次当选国家副主席。在实践中,她不断深化对人民民主的思考和认识,提出“我们要有一个为大多数人所行使的民主。我们是要让大多数人而不是仅仅少数人过比较好的生活。我们需要的是以生产资料公有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我们人民当前的目标就在于改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使它更深刻、更广泛”。这些,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宝贵精神财富。
在全国人大工作期间,宋庆龄同志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人大立法和监督做了大量工作。她先后参与审议和表决通过《农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1956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等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重要法律文件,有力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起步;参与审议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至第五个五年计划、历年政府工作报告、国家预算和决算、国民经济计划草案和国民经济计划的执行情况等重要文件,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支持。在一届至五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上,她多次被推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团常务主席以及大会执行主席,参与主持会议,为各项议程顺利完成、会议圆满举行付出了大量心血。
宋庆龄同志特别注重调查研究。当选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不久,她就先后视察上海国营第一棉纺厂、江苏松江专区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地,详细调查工农业生产情况,访问职工和农户家庭,与群众亲切交谈,并在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发表了意见建议。她认为必须正确处理生产和改善人民生活的关系,指出:“我们从事社会主义建设,就是为了满足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但是,人民生活的改善必须跟着工业化的进展而相应地发展”。“应该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之上分清轻重缓急,根据可能的条件,来适当地解决人民的需要”。她的这些真知灼见,对于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四、“和平、进步、正义,这是中国向世界发出的呼声”——为加强中国与国际社会的交流合作鞠躬尽瘁
宋庆龄同志是新中国杰出的外交家,她为维护世界和平和发扬进步文化,争取社会进步和人类幸福,增进各国人民的了解和友好往来,进行了艰苦卓绝和富有成果的斗争,被国际上公认为20世纪最伟大的女性。
在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期间,宋庆龄同志积极开展对外交往活动,做了大量开创性的外交工作,加强了中国人民与各国人民的友谊。1955年12月至1956年2月,她访问印度、缅甸和巴基斯坦,会见三国政要和各界人士,并在回国后向1956年3月举行的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作出报告。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刘少奇同志高度赞扬她为开展国际友好活动所作的独特贡献,表示:“宋副委员长继承孙中山先生的革命传统,反对殖民主义,主张独立民主,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具有崇高的历史地位。她到这些国家去,做了很好的工作,起了别人不能起的作用。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更多地开展国际友好活动。”1956年8月,她应邀访问印度尼西亚,参加印度尼西亚国庆典礼,在广大爱国华侨中引起巨大反响。
1957年,宋庆龄同志随同毛泽东主席访问苏联,参加在莫斯科举行的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出席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宣言签字仪式。她还经常会见来访的各国代表团,既有国家元首、议会领导人和军政要员,也有世界和平组织、中外友协、妇女团体、各类进步机构和民间访华团体负责人,还有国际友好人士和普通劳动者。1959年3月23日,她在为即将举行的全国人大二届一次会议所写的文章中指出:“和平、进步、正义,这是中国向世界发出的呼声”。1981年5月8日,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授予宋庆龄荣誉法学博士学位证书。鉴于她当时的病情,许多人都劝她在家里接受学位。但宋庆龄同志还是亲自到人民大会堂出席仪式,她在答词中说:“我接受这一学位,不是为了我个人,而是把它看作是你们对中国人民的尊敬和友谊的象征”。“同时,我也是把它看作是把中、加两国人民连结在一起的悠久而牢固的友谊的象征”。这是宋庆龄同志人生中最后一场外事活动,也是她最后一次公开露面。直到今天,宋庆龄的名字不仅为海内外的华夏子孙所铭记,而且为众多的国际友人所景仰。
宋庆龄同志的一生,是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为中国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事业不懈奋斗的一生。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她为之奋斗的伟大梦想已进入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党的二十大描绘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我们缅怀宋庆龄同志的光辉思想和伟大业绩,就是要学习她执著的爱国主义热忱和“永远和党在一起”的坚定信念,学习她心系人民、服务人民的伟大情怀,学习她无私无畏地为中国的独立富强和人类进步事业拼搏斗争的坚韧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