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赵文胜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德宏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德宏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文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德宏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20年,被告人赵文胜担任德宏州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和德宏州医疗集团党委书记、总院长等职务以及在德宏州人民医院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