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认真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发展党员工作总要求,严把政治首关,严格标准程序,把紧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全面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不断提升党员队伍建设水平。
一是在调控结构上务求精准。坚持把发展党员摆在组织工作重要位置,全面实行指导性计划区级审定制度。每年各级党组织深入分析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数量、结构和分布,集体研究提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区委组织部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结合各领域特点、重点领域需求,聚焦疫情防控、重大斗争一线,在与各基层党组织沟通多轮的基础上,提出全区年度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动态调控,确保将指导性计划用在最合适、最需要的地方,逐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二是在发展标准上务求严格。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首关不过,余关末论。实行入党前最严格的“三查”制度,区级部门联查,由纪检监察、公安等13个部门逐人审查,户籍地延伸审查,坚决防止“带病入党”;各级党组织考察,在递交申请书、确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等各环节,通过本人谈话、与党员群众了解等方式,深入考察了解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做好公示公开,确保把最成熟的、最先进的积极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区委组织部审查,每年对发展对象全部培训,对当年发展对象资格条件、档案材料随机抽查审查,对预备党员实行备案管理,牢牢守住发展党员质量关。
三是在业务指导上务求深入。区级层面为全区各级党组织编发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每年对党办主任、党务干部、各领域党支部书记开展轮训,从制度规定到理论指引再到实践操作,一项项一条条进行辅导指导,确保培训到每一名党务干部。各党委(工委)班子成员采取“一包一”、“一包多”等方式,对党支部进行驻点联系,定期参加确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会议、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会议,对发展党员全过程跟踪指导。
四是在制度机制上务求完善。深入总结发展党员工作经验教训,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措施》,形成指导性计划审定、联审联查、程序审查、回避、结对联系、备案管理、常态化轮训培训、职责清单、监督检查、档案管理等10项制度机制,全过程堵塞发展党员制度机制漏洞。印发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发展党员负面清单,全面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五是在责任落实上务求实效。制定发展党员职责任务清单58项,明确党支部职责36项,基层党委(工委)职责22项,为各级党组织设岗明责,把严格严肃责任落实贯穿到发展党员每个环节、每个步骤。将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绩效、评先等挂钩,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形成重视发展党员工作的鲜明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