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粮购销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奇良涉嫌挪用公款、受贿一案,由平潭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平潭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平潭县人民检察院已向平潭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奇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张奇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数额巨大;以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平潭县检察院
发布:福建检察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