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省检察院召开2023年全省行政检察工作推进会,总结2022年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雅清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
深耕行政诉讼监督“责任田” 提升精准监督力度
一是加强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强化精准监督,扩大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规模,严把检察建议“质量关”“规范关”“审查关”。
二是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行政机关和本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联系配合,建立线索双向移送与反馈机制。
三是积极开展行政诉讼执行监督。发现法院执行裁定、决定确有错误的,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发现行政机关不履行或拖延履行判决的,及时督促纠正。
四是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非诉执行监督,拓展社会治安等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
善抓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牛鼻子” 拓展诉源治理深度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灵活把握化解标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二是加强典型引领,培树深挖案件亮点。对指导性和典型案例要学深悟透,以典型案例为标杆,提升案件质量。
三是聚焦法定职能,调整化解案件结构。统筹用好一体办案及异地协作监督机制,压实属地责任,合力提升争议化解质效。
把好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方向盘” 当好社会治理“法律引擎”
一是恪守职能定位,自觉融入社会治理。准确把握监督范围与边界,以“我管”促“都管”。
二是坚持协同监督,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探索建立“行政”+“检察”沟通协调反馈机制,合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积极探索积累经验,稳妥推进强制戒毒监督工作。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协调配合,推动实现检察监督与强戒执法有效衔接,努力打造强戒检察监督“山西样板”。
用足护航民生民利监督“工具箱” 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持续聚焦就业、社保、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以及农民工、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综合运用各项行政检察监督职能。
二是聚焦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活动。用足用好监督纠正、公开听证、释法说理、促进和解、送法入企等手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协作联动当好企业法治“护航人”。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合督办、协同化解等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会议采取视频方式召开,全省三级院分管行政检察工作的院领导、行政检察部门全体人员参会。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sjxw/202303/t20230302_40272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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