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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旁听庭审敲警钟 警示教育“零距离”

发布时间:2021-04-02 03:41:24 作者:admin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新时代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植于心,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月30日,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孜涉嫌受贿罪一案在灵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灵川县组织县四家班子全体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主要领导、县纪委监委班子及相关人员、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司法局班子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场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中,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的被告人王孜受贿犯罪的大量事实证据,清晰再现了其理想信念缺失,不守初心、不担使命,渐渐放松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触犯纪律底线、法律红线,利用职务便利,在多个工程项目中大肆索贿受贿的全过程。整个庭审过程令人警醒,发人深思,旁听人员真切感受到纪法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

  
王孜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本应奉公守法,但其利用手中权力,收受他人财务共计1100万元。王孜在最后陈述中进行了深刻的忏悔:现在我只希望通过劳动改造,好好地改造自己,争取早日出来,重新做人,回归社会……”

  
此次旁听庭审,既是发人深省的警示教育,更是难得强化业务学习的机会。”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表示,零距离”直击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全过程,了解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和判断的标准和依据,将进一步提升办案人员执纪执法水平。

  
通过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警示教育形式,把庭审现场变成警示课堂,让领导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达到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廉的效果。”灵川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灵川县纪委监委始终坚定不移做深做细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通过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旁听庭审等方式,让警示教育从会场”走向现场”,为党员领导干部戴上紧箍咒”,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切实把警示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2020年以来,全县共开展警示教育200多场次,观看警示电教片170多场次,上廉政党课30余期,组织旁听庭审1次。(桂林市灵川县纪委)

  

  
灵川县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现场会——旁听庭审现场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401/gxjjw60654273-1567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