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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国宝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1-04-02 17:39:09 作者:admin   来源: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原大同市房产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孙国宝(正处级)涉嫌贪污、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案,由大同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大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对孙国宝作出逮捕决定。


原文链接:http://www.sxdi.gov.cn/lzyw/20210402239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