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错误地把吃吃喝喝当作小事,把迎来送往当成常理,不该吃的饭吃了,不该收的礼收了,到头来,从一名受人尊敬的‘法官’沦为一名遭人唾弃的‘阶下囚’,给法官队伍抹了黑,给家人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磐安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黄承跃在留置期间这样忏悔。
黄承跃,曾先后立过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曾获得过“金华市十佳法庭法官”“金华市最美法院人”等荣誉称号。一名有着如此殊荣的年轻干部,却早早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一名曾经的审判员,却成了站在审判席前接受审判的人。
这一切到底是如何发生的?
交友不慎失底线
2001年10月,大学毕业的黄承跃来到磐安县人民法院工作,在他不懈努力下,很快成长为一名可以独当一面的业务能手。2011年至2018年,黄承跃先后担任法庭副庭长、庭长、执行局局长。2018年5月,黄承跃成为当时该院最年轻的班子成员。
2013年7月开始,黄承跃担任玉山法庭庭长,因案件办理关系,结识了当地人胡某某。胡某某经常约黄承跃一起吃饭,逢年过节也不忘给黄承跃送水果、土特产等。一来二去,两人逐渐熟悉起来。在黄承跃看来,胡某某明事理、有能力,是一个可以“信赖”的朋友。于是,对胡某某送来的礼品礼物,黄承跃每次都欣然接受。直至有一天,黄承跃在自己办公室收受了胡某某送来的第一笔贿赂款3万元。自此,贪婪的潘多拉魔盒打开了,黄承跃迈出了走向深渊的脚步。
小节不守被围猎
贪欲之门一旦打开,贪欲就像决堤的洪水,无法遏制。
2016年6月,黄承跃担任磐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前来说情、打招呼的人逐渐多起来。黄承跃认为吃饭可以改善外联关系,还可以结交一些能人,为以后的发展铺路。于是,黄承跃频繁参加各种名目的饭局,他和很多人成了所谓的“朋友”。殊不知,他正在被这些所谓的朋友“围猎”。
其中,最典型的是尤某某。尤某某的公司在该院执行局有很多案件。为了得到黄承跃的关照,尤某某想方设法通过黄承跃“朋友”陈某某说情。黄承跃觉得陈某某是很要好的朋友,出于朋友义气,黄承跃答应了陈某某的说情。之后,尤某某经常通过陈某某约黄承跃一起吃饭、一起旅游,渐渐地,黄承跃和尤某某也成了“朋友”。尤某某先是通过陈某某给黄承跃送礼物、送车、送钱,后来,黄承跃甚至主动向尤某某暗示要好处费。
执迷不悟悔已晚
面对钱财的诱惑,黄承跃已然失去了底线:从“朋友”处低价购买家具到低价购房,从收受一点礼品到以“律师费”“法律顾问费”等名义变相收取好处,黄承跃在贪腐的路上越走越远。
2020年—2021年,磐安县纪委监委多次找黄承跃谈话,他均否认其与企业老板之间存在着经济往来。在黄承跃看来,收“讲义气”朋友的财物是“安稳”的。2020年8月,金华市委对磐安县人民法院开展提级巡察时,也与黄承跃进行了重点谈话。然而,黄承跃并没有珍惜组织给的机会,不仅没有如实交代他的问题,反而依然是我行我素。2020年12月,黄承跃刚被书面诫勉,转头即从案件当事人处收受了30万元现金,甚至在留置前一个月,黄承跃还收受案件当事人3万元的现金。
黄承跃后来忏悔道:“一直以来,我盲目地认为自己做的任何事情都被我‘披上了合法的外衣’……更可笑的是,组织一次又一次给我主动讲清问题的机会,但自己始终心存侥幸,一错再错。”
可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黄承跃终究还是难逃法网。2022年1月,磐安县纪委监委对黄承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黄承跃违反政治纪律,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与他人串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礼,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2022年5月,黄承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起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黄承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共计215万元,滥用职权,致使他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22年11月,黄承跃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予以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当麻痹的思想找到了一个貌似合理的理由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因为一个‘贪’字,我把党纪国法抛到脑后,向服务对象伸手……我无法面对家人、同事,更无法面对自己当时被任命法官时大声诵读的宣誓词,我现在只希望能够早点回归家庭、回归社会,重新开始新的生活。”黄承跃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深感痛悔,但一切为时晚矣!
(磐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