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倡廉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民情民声

【拍蝇记】第三百九十七期:亦官亦商 生财"偏方"让他断了前途

发布时间:2023-05-15 08:35:46 作者:admin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W020230109587418703334.jpg

  “多年的审批工作让我自认为经验丰富,却放松了自己在政治思想上的学习,用‘大事不糊涂,小错可以犯一点’的思想麻痹自己,心存侥幸,最终断了自己的前途。”日前,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规划编审中心主任林晴日面对法庭宣判时,深深忏悔道。

  不守小节 贪腐缺口打开

  刚参加工作时的林晴日,为人上进、踏实肯干,先后辗转几个乡镇都在与规划编审工作打交道。由于他干工作肯钻研,很快成长为单位业务能手,提任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主任。

  “早年因为自己理财无方,投资失误,经济状况也比较紧张,想赚钱的欲望像野草一样疯长,开始贷款、信用卡透支,管理服务对象塞钱给我,我没有发出拒绝的声音,是自己内心信念的失守……”

  2017年2月,负责该县黄田街道建房审批工作的林晴日收到一张价值3000元的加油卡,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他将加油卡予以接受,并心照不宣地在建房审批过程中给相关人员提供便利。有了第一次的“试水”,林晴日逐渐把自己手中的权力看成生财的工具,而管理服务对象则把林晴日当成拿钱办事的围猎对象。

  欲拒还收 沉迷生财“偏方”

  为了获得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房项目建设审批上的便利,承建商们纷纷投其所好,和林晴日套近乎,周某某就是其中之一。自从林晴日担任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主任后,周某某常以“走动走动”为由,多次上门寻求项目审批方面的特殊照顾。

  因害怕收受贿赂之后会被查处,林晴日给自己设立了一套受贿的“安全法则”——坚决不收“没有名目”的钱。2021年1月,周某某以林晴日定的一套房子高价卖出为借口,向林晴日送上80万元的“差价”,由此打开了林晴日收受巨额贿赂的口子。经过一番“挣扎”,林晴日将“差价”中的30万元退回,剩余50万用以日常开销,并在安置房项目规划方案预审、农转用手续上报、请示件上报等方面给予周某某特殊关照。

  在巨大的诱惑面前,最终贪欲战胜了理智,林晴日用“大事不糊涂,小错可以犯一点”的思想麻痹自己,一边利用手中的职权收受礼品礼金,一边在工作中借机赚“外快”,念起了红酒买卖的“生意经”。2021年上半年,林晴日卖给管理服务对象30瓶红酒,从中赚取利润2万元。

  梦醒时分 终将自食恶果

  2022年6月,该县纪委监委收到该县北城街道三元堂村安置房信访的举报件,通过该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和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及相关镇街联合调查,集中攻坚,根据相关案件问题线索顺藤摸瓜,逐渐揭开了林晴日收受贿赂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真相。

  “知道他们想尽办法接近我,都是带有目的性的,自己既想当官又想着发财,贪欲彻底击垮了理智,利用审批权限错谋‘钱途’,终究两手空空。”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时,林晴日声泪俱下如此忏悔,但后悔已经来得太晚。

  2022年12月,林晴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至2022年,林晴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9万元,数额巨大。2023年2月22日,永嘉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林晴日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林晴日苦心经营的生财“偏方”,最终使自己身陷囹圄,其教训深刻,令人警醒。

  (永嘉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fanfusanji/paiyingji/202304/t20230404_913659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