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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统筹优化编制资源保障基层事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3-05-17 01:59:34 作者:admin   来源: 红星网

  2022年以来,岳阳县聚焦乡镇机构改革,积极探索“编制分类、身份不变、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用编用人新模式,通过加大统筹力度、盘活编制资源,较好解决乡镇人员编制与事业发展供需矛盾,促进基层事业发展。

  聚焦精简高效,优化组织架构

  在严格按照2020年乡镇机构改革要求,设置“六办三中心一站一大队”的基础上,从工作实际出发,精简层级管理,优化组织架构。实行统筹管理。针对乡镇整体运行中“行政审批与事务性工作分离,事业机构职能职责相对集中,存在履职交叉、办事不便”等问题,对乡镇职责职能进行全面梳理、归纳和细化,将相类似职责、同一项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一体统筹,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作、运行高效的 履职体系。实行分线管理。按照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职责分工,实行分线管理,即一名党政班子成员担任岗位“兵头”,对分管一线的行政审批、具体事务负责到底。县城区荣家湾镇13名班子成员分成11条线管理;其他乡镇11名班子成员分成9条线管理。分管负责同志接到受理报告后统筹协调办理,中间不再由其他线分管领导逐一审批,构建最短工作链条,形成扁平化管理。实行岗位管理。在梳理细化职能事项、明确岗位职责、任职要求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岗位工作量多少、责任大小、难易程度等因素,按照统筹行编与事编、统筹编内与编外的原则,将乡镇行政人员、事业人员、派驻人员统一纳入岗位管理,核实每条线人数,实现“一人多岗、一岗多人”。按照“编制分类、身份不变、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原则,将乡镇人员合理安排到对应岗位,各线人员数量确保在5人以上,其中行政人员2人以上,较好地实现了资源效益最大化、人员岗位最优化。

  聚焦人员统筹,激发队伍活力

  积极探索更加符合乡镇特点的机构编制管理模式,统筹人员使用,提升基层行政效能。坚持分类管理,统筹使用。实行乡镇中层领导职数总量管理,鼓励乡镇打破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的编制身份限制,将“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实行“统一调配、按需调配”。坚持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乡镇机关和事业站所人员在保持编制性质不变、人员身份不变的前提下,由乡镇党委政府根据各线工作需要,统一调配、灵活运用,实行“多员合一、一员多用”。支持乡镇根据实际需要拟定公开招录(招聘)计划,确保基层队伍良性循环。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原则,推行一人多岗、专人专岗和多人一岗并行模式,优化乡镇人员配置。一人多岗的,仅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发生改变,原编制类型、工资待遇、职务职级、晋升渠道均不变。坚持统筹协作,优化高效。各乡镇针对部分站所具有季节性、替代性、综合性、繁杂性等特点,从实际出发,坚持统分结合、综合使用。如在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综治维稳等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处置上,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乡镇和派驻乡镇各机构、各类型人员,联合行动,通力协作,共同攻坚。

  聚焦资源配置,推进力量下沉

  在实现编制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推进县直单位人员编制向乡镇一线下沉,使编制配备与工作强度更为适配。推进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双重管理。出台《关于强化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属地管理实施方案》,推进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等派驻机构实行县乡双重管理,充分整合县级部门派驻工作力量,由乡镇统筹使用。参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县直派驻机构人员的绩效考核奖金和乡镇工作补贴交由乡镇发放,切实增加了乡镇党委政府对派驻机构在日常管理、干部调配、考核考评等方面的话语权。推进下派乡村振兴指导员。2023年,从县直部门择优选派14名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的行政人员担任乡镇乡村振兴指导员,人和编全部下到乡镇,赋能乡村振兴。各乡村振兴指导员充分发挥人脉资源、综合协调、经验丰富等优势,为乡村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推进下派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从2022年开始,在县直部门单位中公开选派了20名优秀年青干部下村担任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充分发挥年青干部“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干劲和“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拼劲,激活乡村振兴活力,获得了当地群众普遍认可。推进下派驻村工作队员。近年来,我们坚持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统筹优化选派力量,注重选精兵、派强将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先后从90多个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了200余名工作队员,联系60多个乡村振兴重点村和脱贫村,顺利完成了脱贫攻坚和村集体经济消薄清零任务。

  聚焦综合执法,加强基层治理

  以统筹编制资源为抓手,全力推进一张蓝图管到底、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张清单管权责、一套制度管运行、一个平台管调度的“五个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模式,提高了基层治理效能。集中权责。以《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县赋权清单为依据,指导乡镇将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分离,厘清基层治理审批、执法、服务界限,确定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职责,将游离在各办(中心)的执法事项全部集中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出台《岳阳县赋予乡镇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第一批)》,将省级52项目录中的37项赋予乡镇,并将指导目录外、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禁捕禁钓执法、殡葬监管执法2项权限赋予乡镇,并签订委托协议书。集中力量。统筹全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编制资源,重新核定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编制204名,标准是:一类乡镇核定执法人员14-18名,二类乡镇核定执法人员10-12名。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行“有编即补、满编运行”,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调整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岗位上来。同时,按照“专编专岗、集中办公”的要求,明确入列执法队员不再从事原承担的审批和事务性工作,人员异动需报县委编办审核备案;需聘请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严格按照“三性”用工要求规范操作,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集中培训。制定《岳阳县2021—2023年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规划》,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培训、派员到县直部门跟班学习、县直部门执法骨干定期派驻乡镇指导等多种方式,确保每年度全员轮训2次以上,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岗位持证人员不少于10人。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培训班4期,培训1100余人次,有91人获得了执法证。总之,通过统筹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打通了法治政府建设“最后一公里”,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

  (岳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方克君)


原文链接:https://www.hxw.gov.cn/content/2023/05/15/14217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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