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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 | 分拆量贩茶,自创小罐茶?

发布时间:2023-05-17 05:48:23 作者:admin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 | 检察日报、金山检察

  作者 |潘志凡、徐杰瑛

  

  

  上海金山:办理一起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

  

  因自己经营的网店中有几款热销茶叶总会缺货或断货,许某便将该品牌的量贩茶叶进行拆分,装入私自印制的假冒包装中,以精选红茶的高价对外销售。日前,经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7万元。

  

  斯里兰卡红茶又名锡兰红茶,近年来颇受国内消费者喜爱。自2015年接触到某知名斯里兰卡红茶品牌后,许某就一直经营着一家分销该品牌茶叶的公司。他从上级供应商处购进茶叶,再通过开设的网店进行分销,销售量一直不错,网店中的几款热销茶叶总会缺货或断货。2019年5月,在一款热门茶叶断货后,为了维持销售量赚取更多利润,许某动起了歪脑筋。

  

  “精选红茶的销量这么好,断货了肯定少赚很多。既然如此,我为何不自己生产自己卖?只要外包装一样,就不会有人发现。”打定主意的许某找到了一家印刷厂,印制起这款热销红茶的外包装和商标。许某注意到,该品牌茶叶的总经销商有供货稳定且价格相对便宜的量贩茶叶,便将该品牌的量贩茶叶进行拆分,装入未经授权私自印制的假冒包装中,再以精选红茶的高价对外销售。就这样,许某的网店内总有源源不断的热销茶叶上架售卖。

  

  

  此外,许某网店里的茶叶既有不时断货的热销款,也有销量不好的冷门款。“这些茶叶要是放到过期还没卖出去,那我就亏大了。”尝到甜头的许某将目光放到了店内的临期茶叶(指即将达到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茶叶)上。他挑选出临期的茶叶品类,重新印制了一批假冒该类茶叶的外包装,再印上新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后重新封装,以新鲜茶叶的名义重新上架。

  

  除了对官方品牌在售的茶叶做文章,许某还自创“爆款”茶叶进行销售。小罐茶近年来备受关注,许某没有放过这个“商机”。“我设计了两款型号的铁罐茶,分别是珍藏锡兰红茶和珍藏伯爵红茶。其实,官方茶企没有这两款茶叶的对应产品,我便把这个品牌中价格相对较低的茶叶装进自己设计的铁罐里,并贴上假冒的品牌商标,然后以高端新品对外销售。”案发后,许某如是供述。

  

  在许某的“生意”做得热火朝天时,遭许某侵权的官方茶企经调研发现,自2020年以来,市面上出现了多款非公司生产且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公司商标的假货,遂将线索举报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开展调查,于2021年3月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4月,许某主动投案自首。今年2月,该案被移送金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2019年5月至2020年9月,许某共计采购假冒品牌标签36万余张、外包装30余万个,累计销售价值499万余元,非法获利6万元。

  

  庭审现场

  

  “商标除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基本功能外,还具备质量保证、信誉承载等功能。”承办检察官介绍,许某未经权利人许可对正品茶叶拆包后重新分装,并委托他人批量制造印有权利人注册商标的标签、外包装,通过更换包装冒充高价产品对外销售,不仅违反了《商标印制管理办法》,也对权利人信誉和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许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今年3月21日,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对许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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