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省检察院在运城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现场推进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崔国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传达了全国检察机关2023年数字检察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
紧跟数字中国步伐,有效深化数字检察新理念
数字时代扑面而来,数字检察时不我待。今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把建设数字中国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数字时代已经到来。不论是从“好不好”还是“能不能”的角度,推进数字检察都刻不容缓。
数字检察是法律监督之利器,更是检察工作现代化必由之路。通过大数据检察赋能,将推动法律监督从个别、偶发、被动、人力监督,转变为全面、系统、主动、智能监督,对有效破解执法司法中制约监督的堵点、难点具有革命性意义。
学思悟,先进理论指明方向,主题教育求真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包含着丰富的数字中国、数字法治、数字治理理念,是推进工作的根本遵循。检察机关要深刻领悟这一思想的精神伟力,在其中找到指导工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并融入到数字检察工作全过程。
紧扣工程目标任务,有效深化数字检察目标导向
今年全省检察长会就实现山西检察工作现代化部署了“三大战略”“十三项工程”,其中“数字检察提速工程”是“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省院谋划了1年、3年、5年三个重要节点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今年数字检察工作的目标是:以“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基本形成,数字化检察监督体系基本构建,数据共享、数据治理、数据应用能力全面增强,跨部门数据交换、业务协同实现全面应用。持续深化应用“解析个案、梳理要素、构建模型、类案治理、融合监督”的法律监督路径,数字检察应用总体迈入以数据赋能、共享协同、智慧监督为主要特征的新阶段。
具体措施是:开展检务数据归集治理,初步建成检察工作大数据资源库,实现检察业务数据完整汇集和充分应用;完成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共享目录网站建设,实现与各类外部数据的对接;开展“8+N”数字检察专项行动和模型竞赛,通过数据碰撞和案件“三查”,推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化、实战化、成果化。
紧贴法律监督实际,有效深化数字检察机制体系
坚持规则自顶向下,效果自底向上。省市院要完善规则,发挥好“统”的作用,确保数字检察方向正确、基础牢固,避免各地重复低水平建设。市县院要抓实办案,发挥好“干”的作用,引导一线检察官发现问题、提供线索,市级院主导总结提炼监督规则、研发模型。
坚持整合优化,建立健全数据一体化管理体系。要不断推进数据整合优化、一体化管理。深挖内部数据,做好内部数据要素化工作,开展检务数据归集治理。拓展外部数据,协调推进检务数据和政法、行政部门数据融合。一体化管理数据,坚持“应返还、尽返还”,做好检察业务数据返还工作。强化数据安全防护,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推进数据分类分级保护。
坚持强队伍提素质,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大力培养、锻炼数字检察人才,组织好全省首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完善数字检察相关考评规则,将分值向模型构建、数据收集、线索查办等方面倾斜。
紧盯社会治理成效,有效深化数字检察监督效果
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进一步深化监督效果。“8+N”专项行动从选择监督点、构建模型具体规则到开展具体的监督活动,每一步都要思考是否在实体上、程序上、目标上有助于做到“高质效”。
以促进社会治理为着眼点,进一步深化监督效果。要聚焦社会治理难点、热点,聚焦全省现代化建设的重点、焦点,着力突破典型类案,在诉讼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环境资源保护等关键领域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助推解决一批深层次社会治理难题,全面提升数字检察质效。
以履职保障为支撑,进一步深化监督效果。要完善线索管理和督办,强化和规范调查核实,提升检察建议刚性。要加强数字检察经验的总结和宣传,围绕数字检察促进社会治理、解决群众难题等主题,继续讲好数字检察故事,为数字检察战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太原、朔州、阳泉、运城等地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观看了运城市院数字检察专题片、数字检察监督模型展演;各市级院数字检察办案指挥中心主任进行了座谈交流。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市级检察院。省院分管数字检察工作的院领导、各业务部门和综合业务部门负责人,各市级院分管数字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数字检察办案指挥中心主任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sjxw/202305/t20230515_413744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