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普法小剧场”】不签劳动合同,还不给加班费,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3-05-17 08:07:08 作者:admin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来源 | 塔城地区检察通讯员| 宋冰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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