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六安市委编办原主任、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兼)吴广进(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广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广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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