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1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宿州市政协原副主席王广敏涉嫌受贿罪一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7年至2022年,被告人王广敏利用担任萧县王寨镇党委书记、灵璧县副县长、宿州市委副秘书长、砀山县县长、县委书记、宿州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财政扶持资金拨付、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3032余万元,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广敏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本案定罪和量刑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王广敏作了最后陈述。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芜湖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专办人员观摩了庭审活动。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2306/t20230602_41629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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