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聚焦政治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会同驻在单位党组印发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管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向派驻纪检监察组述责述廉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对驻在单位党组管理党组织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切实提升监督质效,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该《规定》严把“述前关”防止跑题,确定驻在单位党组管理的党组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重点述职内容,确保述出“干货”;严把“述中关”认真评议,针对驻在单位各党组织述职述廉情况,提出评议意见并进行反馈,将评议情况和述职述廉报告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今后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重要参考;严把“述后关”突出实效,要求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根据评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送纪检监察组。
下一步,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将着力抓好《规定》的执行落实,持续深化“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切实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责,逐步完善“述责述廉”日常监督机制,不定期对各党组织整改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跟踪问效和指导。通过严把“三关”形成“述前、述中、述后”的完整闭环,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