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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丨为了捞钱,他为项目推进设置重重关卡

发布时间:2023-06-27 04:00:38 作者:admin   来源: 西藏纪检监察网

  “我那时像疯了一样,眼里只有钱。如果当初认真学过党纪国法,一定会控制住自己的‘疯狂’。” 谈及自己违纪违法的过往,四川省三台县工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灿后悔不已。

  李灿,这位“80后”国企副总曾是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的技术专家,也是当地多个重点项目工程质量的“把关人”。2018年4月,他担任公司副总后不久,一个私企老板携带2万元现金慕名前来拜会。李灿没做太多心理斗争就收下了这笔钱,他认为,通过送礼来拉拢关系、打通关卡是建筑行业常见的“潜规则”。

  尝到了“第一次”收钱的甜头,李灿愈发大胆。随后,他对自己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建设验收开启“进度条”模式,施工快慢由其操控。

  “我非常熟悉项目建设,知道哪些地方能节约施工成本,哪些环节能捞到钱,便为项目推进设置重重‘关卡’。”李灿不断地利用手中的权力,变着法儿地设置“关卡”,而打通一个个“关卡”的唯一钥匙,就是给他送钱。

  2020年12月,李灿到成都办事。此时,成都某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正在负责该县某项目的建设工作,而李灿正是该项目的验收人。在得知李灿的行踪后,该公司项目负责人钟某为求得李灿在工程验收、款项拨付等方面的支持,向李灿送出现金30万元。直到案发,李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收受项目承包方、材料供应商等相关人员所送现金共计251万元。

  “我当时想,既然建筑老板们愿意送钱,我何不与他们建立长期利益往来,这样收得更多。”于是,李灿找到了从事建筑保温工程的同学王某某商议,利用李灿在公司负责项目的职务便利私自承揽项目,二人合伙赚钱。

  经查,李灿与王某某以挂靠其他建筑公司的方式承接建筑保温、涂料工程等,王某某负责施工,李灿负责操作工程项目的资金流动,待工程结算总价后,共同对利润进行分配。在二人合作的6年多时间里,李灿违规与王某某合伙从事建筑保温工程获利200余万元。为了躲避组织调查,李灿代持其妻子表弟魏某某的银行卡与合伙人进行资金往来。

  后来,李灿不再满足于合伙,而是以“国企副总”的身份独自承揽项目。随着李灿的胃口越来越大,其“敛财版图”也在不断扩张,从建筑保温工程到门窗工程再到劳务承包和工程监理等,只要能赚钱,他就敢伸手。直至案发,李灿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利共计510余万元。

  “那时我认为,只要能盈利,就可以打纪法‘擦边球’。”疯狂敛财的李灿无所不用其极,他与项目承包方工作人员签订阴阳合同,合伙侵占承包方公司财产120余万元。

  “我从未认真对待过自己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身份。”据李灿交待,组织的廉洁从业教育他只当耳旁风。无知纵容了李灿的侥幸心理,以身试法的后果,便是含泪咽下身陷囹圄的苦果。2023年3月,李灿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嫌洗钱、职务侵占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侦办,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通讯员 胡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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