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会议的第一个议程,就是宣读对李某某的处分决定。”临泉县宋集镇纪委书记的第一句话就让罗寨村委会二楼的会场安静了下来。
“经查,李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享受低保、非法侵吞公款,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希望李某某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决定,吸取教训!”台上,工作人员声音洪亮,字字铿锵;台下,违纪当事人红脸出汗,后悔不已。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这可不是一般的宣读处分决定呀,这是给我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听了处分内容,再对照自身检查,确实振聋发聩、耳热眼红……”这场会让罗寨村“两委”干部和党员代表感触颇深,违纪干部的“后悔药”变成了身边人的“预防针”。
近年来,临泉县纪委监委在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的基础上,将“关起门来,一宣了之”的处分决定宣读形式,升级为“以案说纪、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课堂,把警示教育大会开到村党支部。这是开展村“两委”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的一项具体实践,也是做深做实做细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的缩影。
“以往我们在处分决定宣读上都是尽量做到不扩大对违纪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负面影响,但是这样的‘好心’却让部分违纪干部‘不以为然’,对其他党员干部也是警示震慑不足,‘厚重’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常常变成‘轻飘飘’的一张纸。”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道。
处分决定不仅是“一张纸”,而是一本鲜活的警示教育教材,处分决定宣布也不仅是“一场会”,而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审查调查的治本功能,常态化上好处分决定宣读“公开课”。今年以来,临泉县纪委监委已对 54人公开宣布处分决定,在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引起强烈反响,取得了“处分教育一个人,红脸出汗一群人”的良好效果。(阜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