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委同意,海南省委组织部决定表彰一批在履行乡村振兴“十抓十好”职责任务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先进派出单位。按照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乡镇推荐、市县考察公示、综合研究评定等程序,确定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长泰村乡村振兴工作队等50支工作队为海南省乡村振兴工作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仁南村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邢健等299名同志为海南省乡村振兴工作队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室等50个单位为海南省乡村振兴先进派出单位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6月21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省委组织部、省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异议时,请提供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附件:拟表彰对象名单
联系方式:
一、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
举报电话:65343012
通信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69 号海南广场 1 号楼 415室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信箱:hnxczxglb@163.com
二、海南省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
举报电话:65310792
通信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69 号海南广场 9 号楼1层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信箱:hnxczxglb@163.com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海南省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