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合肥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姚凯涉嫌受贿一案,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姚凯利用担任合肥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室副主任、二室副主任,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总经理,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合肥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项目规划变更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索取、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6亿余元(其中2645万余元未遂)。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姚凯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姚凯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旁听了庭审。(通讯员 商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