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小区市场月租均价2000元,因是熟人只收1000元每月,还免押金。殊不知,这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房源信息是骗子的惯用伎俩。近日,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以刘某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周女士在芙蓉区某小区经营一家牛肉饼店。去年9月,员工刘某某在聊天时得知其老板想换一套更宜居的出租房居住,遂产生利用周女士换房的机会诈骗钱财的想法。他声称,其“表姐”有一处住房出租,非常适合居住,现全权交由他打理,因为彼此是熟人租金也好商量。周女士信以为真,遂提出看房的要求。
“事实上刘某某没有房源,他通过户外张贴的各类房屋出租信息提前找到一处出租房,跟房东说想带女朋友看一下,趁机把房屋钥匙骗到手。”承办检察官说。
看房后,周女士当即表示很满意。刘某某为进一步取得周女士的信任,通过配钥匙、整理房间等方式制造出交房假象,分两次骗得周女士人民币6000元。之后,刘某某说房屋还要仔细打扫卫生,再添置一些新家具。二人约定交房时间,周女士高兴地同意了。然而刘某某总以各种借口延期交房直至失联,周女士找到该房屋的房东后才恍然大悟,自己被信任的员工给骗了。
今年3月,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检察官提醒:
在租房时,要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或者租房平台,通过房产证、身份证、工作证等核实房东的身份信息,实地考察房屋情况,切不可盲目轻信熟人介绍或网络上的租房信息。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房源,一定要仔细甄别,保管好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租房合同等重要信息,一旦发现被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