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工钱拖欠了这么久,我们都以为要不回来了,是你们帮我们把钱追了回来……”6月19日,河南省商水县谷某等20多名农民工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特意派代表向商水县检察院检察官致谢。
2020年5月,包工头杨某挂靠在周口某房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名下,作为实际施工人负责商水县某置业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一小区的二期、四期项目建设,并招募了46名农民工。谷某等20余人班组受杨某雇用,进入工地从事二期工程部分楼宇主体的钢筋施工。
在施工期间,按照工程进度的推进,置业公司陆续向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而后建筑公司向杨某提供的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杨某收到建筑公司转来的钱款后,却没有结清工资余款和用于工程垫支。
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程无法继续推进,杨某被建筑公司清场退出施工。至2022年7月工程结束时,杨某拖欠谷某等20余名农民工工资64万余元。谷某等人多次打电话向杨某索要工资,杨某不断找理由推脱,承诺资金到位后会及时发放工资,但一直不积极履行。
索要无果后,2022年8月1日,被拖欠工资的谷某等人向商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求助。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迅速展开调查,并于同年8月31日向杨某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杨某在接到通知书后,仍未支付拖欠的工资,还躲避跑路。
2022年10月26日,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经侦查,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今年6月1日,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6月9日,商水县公安局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拖欠工资问题事关农民工的急难愁盼,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受理案件后,商水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在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提高办案质效的同时,积极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尽最大努力帮助农民工早日拿到血汗钱。
检察官通过讯问了解到,杨某因资金挪作他用无法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家庭也没有其他存款等流动资金,仅有房产和车辆等固定资产,变现还款尚需时间。为此,检察官向杨某及其家属释法说理,充分阐释欠薪的不利后果,并告知其如果能在起诉前支付欠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且获得谅解,可以获得从宽处理。
最终,杨某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委托其哥哥筹集资金,支付拖欠的60余万元农民工工资,获得了谷某等人的谅解。
6月16日,商水县检察院对杨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危小禁)
(原标题:20多名农民工的“忧薪事”解决了 河南商水: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欠薪老板全额支付拖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