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认识不到位,办了错事受处分,我都不知道怎么去面对同事,更别提干工作了,感觉背后总被人指指点点。”北京市昌平区某党支部支部委员付某某因违纪受到警告处分后,意志消沉。
“他其实有很强的上进心。但犯了错之后,一直调整不好状态,也不跟我们交流。”付某某所在单位的领导反映。
针对这种情况,昌平区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制定回访工作方案,通过回访本人,走访同事、分管领导,详细了解付某某的精神状态、现实表现,精准开展暖心谈话。联合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所在单位政工科开展互动式回访,一步步打消了他的顾虑,帮助他卸下思想包袱,重新振奋精神、积极作为。
“回访教育效果很好,大家都看到了他的变化,现在他已积极投身到新的工作中了。”该单位负责人告诉回访组的同志。
付某某的经历并非个例。去年以来,昌平区纪委监委按照《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对受处理处分党员、监察对象回访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不断提升回访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杜绝“千人一面”,结合实际和受处分人的特点,量身定制个性化回访提纲,有的放矢开展回访谈话,把谈话说到心坎上,使教育回访更有温度。认真听取受处分人的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的情况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实事求是地肯定其成绩和进步。全区纪检监察已组织对74名受处分党员、监察对象开展回访教育,帮助提高认识和改正错误,感受到组织关心和温暖,重拾工作干劲,放下思想“包袱”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