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虹口检察
又到了求职租房季,从校园走向社会,无数年轻人即将在心仪的城市开始独立生活。然而对部分年轻人来说,独立所面临的第一件事——租房,就可能是进入社会的第一堂课。
小伙张某自称房东,将虹口区一套住房挂在网上出租,并在短短一个月内先后和6名租客签订租房合同并收取房租和押金,直到张某迟迟不交房,租客们才发现张某压根不是户主,自己的租金也早被他拿去赌博输了个精光。近日,本案经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对张某判处刑罚。
一房六“租”,骗走8万多元
时间回到2022年10月底,冉小姐在网上看到张某发布的租房帖,现场看房后和张某签下租房合同,同时支付一年房租和押金共39000元,约定租期从12月初开始。冉小姐却不知道,之后的一个月内,张某又先后将这套房租给了其他5名租客,分别签订合同、收取租金和押金7000多元到1万多元不等,和他们约定的交房日期也都是12月初。
到了交房时间,张某却以各种理由一直拖延交房并最终表示,房子交不了,钱也都被自己花完了。冉小姐报警后才发现,自己不是这套房唯一的租客,而张某也不是户主,只是将户口挂在亲戚的房子里,根本无权出租该住房。
张某到案后交代了自己以出租住房为幌子通过签订租房合同骗取租金的事实。至案发,除去归还的少量钱款,张某从冉小姐等6人处骗取的租金和押金共计8万余元,这些钱款均被其用来赌博挥霍。
审理本案后,虹口区检察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被害人的租金及押金为目的,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本案后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且责令其退赔诈骗钱款。
检察官提醒:租房应注意这些事
张某明明不是住房户主,在网上随便发一个帖子就先后骗了多人,也暴露出租房者的大意轻信和法律知识的欠缺。为此,检察官特意准备了一份租房避“坑”提醒,希望即将走向社会的年轻“租房打工人”都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上当受骗。
01寻租平台应权威
寻找房源应当去正规中介机构或平台网站,网络上个人发布的房源不能轻信,以免遇到像张某一样,无房源或一房多租的骗子。
02实地查看很重要要找到心仪的住房,一定要实地查看,了解房间格局、水、电、生活设施配备情况和设施坏损情况,周边交通情况等,以免出现房源介绍和现实不匹配的状况。
03交涉沟通不嫌烦签订合同前要和房东进行充分沟通,大到租房时间、付款方式,小到日常费用缴纳、家电维修责任等事无巨细都应达成共识,并最终在合同中体现出来,以免出现后续有问题,房东却拒不负责的情况。
04签订合同要仔细合同签订前一定要注意审查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查看房东产权证,并和房东本人签订租房合同。如果房屋产权人委托他人代签合同,则要查看授权委托书原件,尽量不要同“二房东”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中要详细约定租房时间,交房时间,房租付款方式,能否提前退房转租等并对违约行为作出规定,并对日常产生的水、电、煤气、物业费、网络费等费用的承担做出明确规定。签署合同的同时做好房屋交接,将设施设备情况和维修责任都列明,以免在居住期间产生纠纷。
05房租不宜付太多一般租房采取押一付三或押一付一等方式,提前支付租金尽量不要超过半年,以免出现房东“跑路”或者遭遇诈骗租金的情况。
06租房完成请备案合同签订后30天内应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既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也能为租房者办理居住证、子女入学等提供法律凭证。
07合同到期当续签租期满后如需续租,应续签书面房屋租赁合同,以免出现房东突然决定收回住房的情况。如果租期满,租客仍继续使用房屋但并未约定期限,则租赁期限变更为不定期,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