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古城区政协原副主席、二级调研员(正处级)李成和涉嫌受贿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分别由丽江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丽江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成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成和在担任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