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倡廉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腐败案例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黄庆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3-08-25 07:44:43 作者:admin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日前,广东省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黄庆辉(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肇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庆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9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黄庆辉利用担任东莞市大岭山镇镇长、望牛墩镇党委书记、常平镇党委书记、东莞市副市长、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土地购买、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ajfb/202308/t20230824_590221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