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询主体及内容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可以依照规定,向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查询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组织、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案件程序性信息。
二、查询人需提供的资料
1.当事人查询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法定代理人查询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户口本或者其他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3.近亲属查询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户口本或者结婚证等近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4.辩护人查询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材料(辩护人为律师的则提供律师资格证、律师事务所函)、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人与当事人关系说明材料)或者刑事法律援助公函。
5.诉讼代理人查询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材料(诉讼代理人为律师的则提供律师资格证、律师事务所函)、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人与当事人关系说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预约查询。查询申请人拨打“12309”检察服务电话转接办案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咨询案件信息查询相关规定要求,预约现场查询时间。查询申请人在约定时间到办案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进行身份认证后,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
2.现场查询。查询申请人按要求携带资料到办案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进行身份认证后,现场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
3.电话查询。已经过首次身份认证的查询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需要查询经常居住地以外的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信息的,查询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向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请求协助办理身份认证后,电话查询相关案件程序性信息。
4.互联网查询。当事人的辩护律师或者代理律师可以直接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者微信平台、手机APP,在线注册,对所需查询案件进行绑定,审核通过后,可随时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