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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建立“全链条”责任共同体 推进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发布时间:2023-09-12 23:01:09 作者:admin   来源: 宁夏纪委监察网

  今年以来,彭阳县纪委监委结合教育整顿,探索建立“全链条”案件质量责任共同体,案件查办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强化业务能力培训“练内功”。充分发挥党支部促学作用,采取“室组地联学”模式,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并坚持边学习边测试边补课,截至8月底已开展全员培训16场次,举办研学测试会3次。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认真自查办案工作中易犯常犯的“老毛病老问题”,确保问题见人见事见案卷,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不断补齐短板,强化办案人员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

  突出全周期管理“建机制”。实行案件“全周期”管理,制定《彭阳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规范性工作指南》《问题线索管理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审查调查业务工作。狠抓案管系统填报,建立“一早三审三查一对接”工作法。严格落实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制度、安全首课和领导首谈制度,采取“1+9”模式,建立问题线索总台账和各类专项治理分台账,各“室组地”建立“1+3”问题线索管理台账,统一要求、统一标准、同步核对、同步清零,提高问题线索管理质量,保障案件质量提升。

  狠抓案件评查“促质量”。每季度抽调业务强将,组建评查专班,采取案管室统筹导调、审理室业务指导、承办室推动落实、主办人具体负责、主办案人案卷交叉评查模式,对评查案件进行审核并评分。制定《彭阳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工作安排》,对每季度办结案件开展阅卷评查,逐一开列问题清单,点对点通报。审理室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易发多发问题,及时归纳总结,形成总结性指导材料,为日常审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并在干部周例会上集中讲评。注重源头严审把关定向,对移送审理案件实行初审预评估,针对撰写文书证据链“生锈”、定性“方向盘”不稳等问题,健全和规范案件集体审议、审理提前介入、个案补证意见“双反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协商等制度,推进查审协力“质检”。

  坚持动态清零制度“促效率”。严格落实《彭阳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和案件动态“清零”工作机制》,采取“一天一过问、两天一汇报、一周一督办、一月一核对、一季度一分析、年底总交账”的措施,进一步优化问题线索和案件动态“清零”工作机制,对不能按期完成核查任务的问题线索,责令在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上作出检查。截至8月底,下发督办通知书42份,分管领导约谈提醒9人,会议通报5次,责令在常委会上作出检查4人。在抓办案效率的同时,狠抓办案安全,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办案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在纪委常委会上通报,进一步压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彭阳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309/t20230911_772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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