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原党组副书记、厅长顾幸伟(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顾幸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22年,被告人顾幸伟利用担任广东省委政策研究室协调发展研究处处长、广东省委原农办副主任、广东省原农业厅副厅长、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