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各综合监督单位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有方向有抓手,近日,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向9家综合监督单位制发《重要工作提示》,提示各综合监督单位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制定本单位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向自治区党委报告上一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同时提示各综合监督单位,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三更”专题教育、巡视整改等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召开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本单位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安排部署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各综合监督单位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推动相关工作,认真制定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目前,9家综合监督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先后召开了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派员全程参加会议并对综合监督单位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点评,从强调“两个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强化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对202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提出意见建议。(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赵向荣/责任编辑 次旦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