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纪委监委坚持开门搞整治,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着力点,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治成果公布如下:
住房建设领域着力整治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提升住宅工程品质。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住宅质量公示信息制度,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安全生产系列文件学习专题培训会2场次,开展建筑管理业务培训和建筑施工项目专题培训22次,加大对房屋质量投诉问题处理的督办力度,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住宅质量问题20件。
就业创业领域着力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劳动保障权益。通过创新“1+5+N”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模式,着力化解欠薪顽疾,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现已化解答复各类投诉175件,为303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31.08万元;审核办理劳动合同备案18105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218份;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66份,对有不良记录的用工单位坚决不予开具无欠薪证明,限制其招标。
教育领域着力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全区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教体、文化、市管、消防等部门督促各校外机构与所有参训学生家长签订规范的培训合同,将9家校外培训机构纳入监管平台;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切实履行好安全职责,全面落实好国家规定的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风险防范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政务服务领域着力整治窗口服务工作质效不高问题,提升群众办事体验。通过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充分运用评比“红旗窗口”方式,倒逼窗口工作人员转变作风,不断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今年以来,海原县政务大厅专人负责“12345”热线的转办、催办、督办、答复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4144件,办结4078件,正在办理66件,办结率98.4%,满意率96.02%。
乡村振兴领域着力整治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积极拓宽受理渠道,对2021年以来反映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累计梳理问题线索72件,对9个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已办结40件,立案9人,问责处理14人;对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不规范、产业项目效益不佳等问题,督促县政府对全县17个乡镇122个行政村,涉及1.47亿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进行了核查,共发现7类问题,向17个乡镇发出通报17份,正在督促整改。(海原县纪委监委孟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