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纪委监委以零容忍的态度全面整治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背后的“四风”问题,推动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法观念和规矩意识,切实让酒驾醉驾成为党员和公职人员不敢触碰的“高压线”。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线索移送及时。建立快速移送问题线索机制,公安交警部门查处酒驾醉驾时,对涉及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的,应按照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干部管理权限,在2个工作日内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涉案人员单位党组织。对酒驾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处罚不执行等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快速、准确、完整移送并查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截至目前,收到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线索1件,正在立案审查阶段。
深化室组地机制,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全面开展“室组地”联动协同查处机制,加大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线索挖掘力度。案件监督管理室与交管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建立线索移送协助机制,进一步核实酒驾醉驾人员政治面貌、单位职务等主体信息;派驻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督促交管部门第一时间移送有关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充分发挥基层一线优势,定期深入辖区派出所摸排基层党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通过上下三级联动模式全面及时高效发现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并严肃查处其背后的“四风”问题。
强化警示教育,念好党员干部“紧箍咒”。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杜绝酒驾醉驾问题的日常教育及反面典型警示,形成震慑,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入脑入心。针对酒驾醉驾频发的单位及乡镇及时制发监察建议书,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以案促改,及时纠正党员干部对酒驾醉驾的侥幸心理、认识偏差、特权思想,坚决做到处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中秋、国庆节来临之际,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广场LED大屏幕等载体,通过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治理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全力营造严肃整治的环境氛围。(红寺堡区纪委监委王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