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福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福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张福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福生利用担任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机关干部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公安部政治部调研室副主任,公安部消防局警务处处长、副局级调研员、副局长,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应急管理部教育训练司司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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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福建检察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