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专项遴选检察官助理遴选计划核减和
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专项遴选检察官助理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遴选计划核减和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核减情况
根据《公告》有关笔试、面试开考比例规定和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决定核减检察官助理职位二1名遴选计划,该职位原计划遴选人数为2名,核减后实际计划遴选人数为1名。
二、笔试、面试人员名单
经报名及资格审查,根据拟遴选职位计划人数与考试人数1:5的比例,按照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马靖钧等22名考生进入笔试、面试(名单见附件)。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笔试、面试人选。
三、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2023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2.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3. 笔试内容:重点考察政治素质、法律业务知识、司法办案能力等。
(二)面试
1. 面试时间:2023年10月15日(星期日),上午8:00开始面试。
2. 面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法律适用、综合分析能力、归纳总结能力等。
(三)笔试、面试地点:广西检察官学院(南宁市仙葫大道中123号)。
四、注意事项
(一)笔试当天于8:10前进入考场,面试当天于7:30前进入考生候考室报到、抽签。凡未在指定时间前到达考场的,按自动放弃笔试或面试资格处理。
(二)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专项遴选检察官助理报名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笔试、面试。
(三)考生请自备水性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具,考试期间严禁使用电子通讯设备,严禁携带电子产品(包括手机、电子智能手表、电子书、平板电脑、耳机等)进入考场。
(四)考试期间出现违纪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五)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0771—5506414。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专项遴选检察官助理进入笔试、面试人员名单
2. 考生笔试、面试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