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宁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督查室、组织部、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组成3个监督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与乡村干部座谈交流、入户实地走访、延伸检查等方式,对全县12个乡镇、12个相关行业部门对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以督促效,落实主体责任。各督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等4项内容,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要求各单位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抓细行业领域及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对各级督导检查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对照查漏补缺,及时传达学习区市县通报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组织干部谈认识、谈体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治理工作各项要求上来。
以督促查,全面自查自纠。督导组严格对照任务清单,一项一项查,一个一个过,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同时督促各成员单位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实施方案4个方面19项重点任务,紧盯政策落实、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审核验收等重点环节,聚焦可能形成存在问题的风险点和隐患点,集中排查人、财、物管理方面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以督促改,畅通监督渠道。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各级党委对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村级党组织无学习会议、档案资料整理不规范等30余个问题,督促立整立改并举一反三。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优化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广泛征集问题线索,积极接受群众监督,重点关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宁县纪委监委马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