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桂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未检综合履职职能,以办案为切入点,采取“检察+N”模式,从办案、执法、救助、宣传等方面汇聚合力,共同织牢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检察建议助推成长环境专项整治
“作为一名经营者,我不该只看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责任感,经过这次整改,保证不会再犯……”2023年9月初,桂阳县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对全县部分文身店、宾馆、网吧等经营场所开展“回头看”时,相关经营者懊悔地表示道。
今年5月份,该院未检部门检察官在办理多起刑事案件中发现,有多名涉案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犯罪嫌疑人身上存在着不等面积的文身。后经办案检察官询问得知,该县某文身店存在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并为其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严重危害了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对其身心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未成年人文身不但易感染、难复原,还容易被贴上负面评价的标签,影响其正常学习、社交、就业……。”办案检察官介绍道。为了让未成年人的青春不被“刺痛”,该院向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对涉事场所进行行政处罚,加强行业整治力度,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2023年9月,以此文身店督促整治为契机,该院与多部门建立了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加大对辖区内宾馆、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的专项整治力度,截止目前共对20余家店进行检查,制发检察建议书10份,均已整改到位。
“未检+救助”传递司法温度
今年以来,桂阳县检察院在切实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基础上,加强与控申部门的沟通联系,助力控申部门与刑检部门融合履职,强化司法救助线索发现、审查办理、移送反馈机制,共对12名因案返贫致困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撑起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伞”。
对被害人进行慰问及心理疏导
小陈是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被害人。2023年2月,未检部门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发现其家中仅靠低保户的微薄补助维持家用,一家六口就有三人属严重残疾,现又因案加剧贫困程度。在充分考虑被害人自身及家庭因素后,办案检察官立即将线索移送至控申部门,并就其适用司法救助程序提出意见建议。在经过实地走访、调查核实相关事实后,控申部门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机制,并将该案件上报市院同步救助,最大限度争取救助资金,缓解其家庭困境。
一次救助,长期关怀。在帮助未成年被害人缓解家庭困境的同时,该院同步启动对其的心理救助,不断加强与县妇联、心理救助机构的协作,为被害人提供专业心理疏导,引导其走出心理阴影。
检爱同行,法治宣讲护成长
“什么是性侵害?”
“容易发生性侵害的场所有哪些?”
“受到骚扰和侵害后,怎么办?”
2023年4月,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携手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院开展的“检辉映‘春蕾’”活动在桂阳县第一中学举行,桂阳县检察院采取“走出去”的方式,联合家庭、学校、公益等多方力量走进教室、家庭、红色教育基地,通过法治课堂、红色教育、心理拓展、家庭走访等方式,让家长和孩子们感受法治温暖和检察关爱。
在“六一”儿童节前夕,该院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工作人员、教师、家长、学生代表等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了解和感受检察职能并开展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检察机关职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提问和交流,并从自身工作经历出发为更好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建议。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振兴,关系千千万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桂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元清说道。今年以来,该院积极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能,走进桂阳县域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讲23场,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构建集司法、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网络“六位一体”工作格局,奋力护航每一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