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明市尤溪县人民检察院秉承“如我在诉”理念,守护乡村良田沃壤、水清河畅,传承绵延不绝的文物文化,坚持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大工作力度、更实工作举措肩负起乡村振兴保驾护航的职责使命,为乡村振兴注入“检察蓝”。
“当事人无法提供充足证据,起诉也不一定能实质性解决问题,看看能不能跟其他部门联动,想尽办法帮助10名菇农讨回工钱。”
今年3月,检察官在下乡办案期间,了解到当地村干部反映部分村民存在采菇钱被欠的情况,但根据后续调查证实,该案不符合支持起诉条件。检察官并未对此置之不理,而是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邀请劳动监察大队代表、司法行政人员、镇村干部等多方力量参与并促成调解,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
“涉农‘小案件’承载着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殷切期待,折射出乡村‘大民生’。我们始终坚持站稳群众立场,不断延伸检察触角,用心用情办好每个涉农案件。”检察官说。
尤溪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检察监督+根治欠薪”协作机制,启动“绿色通道”,2023年以来,对农民工讨薪优先审查、优先处理,依托支持起诉职能帮助11名农民工成功讨薪。针对涉案的农村贫困当事人,充分发挥司法救助保障作用,救助残疾人、农村贫困儿童等困难当事人,发放市、县两级司法救助金,以司法救助守护乡村困难群体利益,以司法力量助力乡村振兴。
“老伯,您平时农药包装袋都是怎么处理的?”今年4月,检察官深入田间地头实地调研时,随机询问正在耕作的村民。
“我们用完农药后,农药瓶随手就丢在附近。”老伯如是说。
随后,检察官走访摸排全县15个乡镇,发现部分田埂与沟渠中散落着大量农药包装废弃物,部分农药经销店内甚至未配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长此以往,残留的农药会渗漏至地下、河流,对农村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都具有潜在危害。
收集相关证据之后,尤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相关行政单位立案调查,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协同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督管理职责。同时,组织干警深入乡镇宣传引导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提升农药经营者、使用者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意识。
好生态是乡村振兴的支撑点,绿色发展是乡村建设的指南针。尤溪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定期开展实地走访和联合巡河巡林,强化农村水域山林治理。会同福州闽清、宁德古田、南平延平建立闽江环水口库区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突出加强对闽江水口库区生态环境等综合治理和保护,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在助力描绘和美宜居乡村“新图景”中发挥作用。
一墙一风景,一室一家风。文化文物遗产是历史变迁的见证者,是良好村风、家风的传播者。尤溪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守护文物文化遗产传承根基,织密文物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网,致力让文物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活力。
“古厝古屋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千万不能随意搭建、改造。”检察官的“温馨提示”在村口长廊上回荡,村民们纷纷表示认同。
6月中旬,一期“普法小课堂”开到了村口长廊,真正将文物保护的法律知识送进寻常百姓家。
为了更好地守护传承尤溪文物文化遗产,尤溪县人民检察院联同县文体和旅游局、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消防安全专项活动,推动解决辖区75个县级以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同时,为进一步挖掘弘扬朱熹蔡襄传统法律思想文化,尤溪县人民检察院在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桂峰村打造朱熹蔡襄传统法律文化守护传承展示馆,突出以桂峰古村落为轴心,以点带面辐射推动辖区文物文化保护工作。
来源:尤溪检察、福建政法委清朗天空微信号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