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节,位于上杭县才溪镇的才溪乡调查纪念馆前,“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几个鲜红的毛体大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调查研究,是我们党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方法,是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的核心和灵魂。如何把“调查研究”和新时代“枫桥经验”所蕴含的精神内涵、价值追求,转化为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检察高质量发展,努力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这是上杭检察人当下认真思考的首要问题。
为民纾难解困 传递司法温度
“感谢检察官对我的关爱,让我的生活有了新的希望。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是你们帮助我渡过难关……”当检察官给饶某送上司法救助金时,饶某含泪说到。
2022年,上杭县检察院在办理饶某刑事申诉案过程中发现饶某因傅某交通肇事造成重伤二级、十级伤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人傅某仅赔偿其0.2万元,仍有9.3万元未赔偿。饶某因颅脑损伤留下后遗症,视力受损,继续治疗仍需大额医疗费用,面对饶某一家的困境,上杭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龙岩市检察院全力支持,两级院联合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最大程度帮助饶某渡过难关。
同时,为了让饶某一家的生活得到长远的保障,该院主动对接当地职能部门,开展多元救助帮扶,协调县妇联为其申报困难母亲救助,并持续跟踪各项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一丁点火苗也能发出温暖的光,我们不仅要为受犯罪侵害的人伸张正义,更要通过救助和关护,帮助他们走出生活困境”。上杭县检察院检察长廖健表示。
近年来,上杭县检察院加强与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困难妇女、困难未成年人等六类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的救助,2020年以来,共救助17人,发放救助金53.6万。
坚持诉源治理 化解矛盾纠纷
“远亲不如近邻,冤家宜解不宜结。”“有纠纷应多商量,互让互谅,以和为贵。”近日,上杭县检察院举行了一起拟不起诉轻伤害案件公开听证会,评议员会后深有感触。
在这起案件中,检察官多次听取当事人诉求,发动双方宗亲力量,联合公安民警和村干部释法说理、劝解促和,最终定分止争、化解矛盾,双方达成了谅解协议。
2022年以来,上杭县检察院找准找实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树立全链条思维,做好司法办案的前端、中端和后端工作,做好释法说理、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等后半篇文章。依法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强化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工作,针对轻微刑事案件及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犯罪,依法降低羁押率,在能动履职中把以人民为中心做深做实。
守护未成年人 展现检察担当
“感谢检察官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再也不会那么冲动,再也不会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了”。小希(化名)眼眶泛红,对检察官深深的鞠了一躬。
2022年6月,17岁的小希在宿舍趁同学去洗漱时将其放在床上的一部手机盗走并出售。经鉴定,被盗手机的价值为人民币6660元。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通过开展社会调查发现小希一贯表现良好,在结合案发时系未成年在校生、悔罪态度较好、具备家庭监护条件、马上面临职教高考等因素后,决定给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遂于2022年11月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同时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小希制定个性化的“回归疗程”,开展系列帮教活动,帮助其树立正确人生观,鼓励其重新回到学校学习,冲刺高考为以后更好的步入社会打好基础。检察官还向小希的父亲孔某发出《督促监护令》,设置为期三个月的监护考察期,并聘请家庭教育指导专家为其开展个案家庭辅导。
2023年5月,检察官在考察期满对小希作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小希也如愿收到某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通知书。
“我们将以此类案件为依托,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与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合力,与时俱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上杭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如是说。
上杭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通过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善于从政治、民生上审视考量,综合考虑法理情,以人民群众获得感为评判标准,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以“如我在诉”的检察情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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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案:钟兰香
编 辑:办公室
编 审:张丽招
监 制:林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