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临沧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丁华云(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依法向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丁华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起诉指控:丁华云利用担任临沧市永德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临沧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临沧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