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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定期奖励集体、个人一等功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7 04:43:41 作者:admin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定期奖励活动的通知》(高检发办字〔2023〕72号)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民主择优的组织程序进行了推荐,经最高检初审,确定了云南省拟正式推荐集体一等功、个人一等功名单(见附件)。按照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6 日至11月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省检察院联系电话:0871—64993386 0871—64993834

  省检察院监督电话:0871—64993210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409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邮政编码:650228

  

  

  附件:云南省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定期奖励集体、个人一等功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和主要事迹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26日

  

  

  

  

  

  云南省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定期奖励集体、个人一等功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和主要事迹

  

  

  一、“集体一等功”(5个)

  1.德宏州芒市人民检察院

  主要事迹:近年来,芒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能动检察履职,努力打造“初心守正义,忠诚护边安”党建品牌,积极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成立“秉鉴持衡”刑事检察专业团队,严厉打击边境违法犯罪,服务好强边固防,2021年,第一检察部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业务优秀办案团队。发挥“红蓝绿”公益诉讼维权岗作用,积极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恢复基本农田1000余亩,坚决守护好群众的“粮袋子”,工作经验得到云南省检察院肯定,并在德宏州检察系统推广。建立“星芒”护未队,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推动芒市打击整治向未成年人无底线销售“飓风行动”常态化开展,建立“一站式”询问与救助中心,被授予云南省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示范点。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努力传播检察好声音,先后被评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2015年被云南省委授予“文明单位”称号保持至今,2021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2016年、2020年连续两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2.大理州漾濞县人民检察院

  主要事迹:近年来,漾濞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依法能动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脱贫、脱薄、发展一体推进,从全州薄弱基层检察院逐步蜕变成一个特色小院,在全州检察机关探索出了一条“小院也有大作为”的发展路径。通过不懈努力,荣获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创建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连续七届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22年全州检察业务综合考评位列全州第二名,荣获“骏马奖”。聚焦主责主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漾濞县实现连续60个月命案“零发生”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所受理案件司法办案三个效果充分彰显;办理了省州有较大影响系列专案,并着力在办理大案要案中磨炼干警、提升能力。聚焦中心工作,党员干部率先垂范、顶干在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积极投身“6.4”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竭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聚焦社会治理,深入推进“两进三下”工作,狠抓“一至八号”检察建议督促落实,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聚焦改革创新,在全州率先探索开展醉驾综合治理改革试点,经验做法得到最高检充分肯定。牵头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成立集多功能于一体的“青蓝”工作室,着力打造未检文化品牌取得明显成效。

  3.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主要事迹: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在省检察院党组和最高检九厅的坚强领导下,探索符合云南实际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新途径。因成绩突出,先后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创建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一是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体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检察担当。推动成立全国首个党委领导的三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机制成效明显。与解放军昆明军事检察院全国首创“军娃”保护工作机制,写入2021年最高检工作报告和2022年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大事记。二是在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推进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及分级干预体系建设,指导文山普某某等未成年人团伙案成功办理,该案入选2021年最高检与央视共同推出的《守护明天》节目。探索建立三个全国未检创新实践项目,指导全省建立22个观护基地。三是在“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中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指导办理的玉溪市江川区陈某某教育权保障案入选2021年最高检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典型案例。四是在“一号检察建议”督促落实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开展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制定指导意见并推动全省建成105个“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五是在专家咨询、研究基地和品牌建设中提升未检专业化水平。率先成立全国首家省级未检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省法学会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研究会,打造“七彩未检”品牌,被最高检评为2021年度优秀办案团队,系全国唯一入选省级未检团队。

  4.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主要事迹:昆明作为云南省会、全省唯一的特大型城市,昆明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规模长期以来约占全省1/4。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的普通犯罪检察工作占全市刑事检察业务80%,五年来,办理并指导全市普通犯罪检察条线办理案件83618件111420人,同时承担扫黑除恶等45个专项工作,2019年以来在全省检察业务评价中保持第一,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云南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7项集体荣誉,1人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3人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第一检察部以提升案件质量,优化协作机制为导向,指导办理了全国检察机关“2020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发挥协作配合机制作用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典型案例、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等3件全国典型案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一部短片”的昆明基层实践被最高检直接采纳、推广全国。以淬炼队伍、模范引领为目的,形成全市条线1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人才库、7名全省十佳公诉人、1名全省优秀公诉人、41人入选省市人才库的梯次骨干队伍。1份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入选2022年度最高检刑事检察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业务条线4个集体和个人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中,受到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表扬。

  5.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主要事迹:一是实干担当,益心为民护珠源。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益心护珠源”检察团队是践行“两山”理念的先行者、实践者,无论是春华秋实还是夏暑冬寒,这群身着“检察蓝’的干警穿梭在工厂车间、江河湖畔、山峦之间……只为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团队中有荣获国家级、省级表彰的检察官,还有改非院领导。她们埋头耕耘、发挥所长,在大年初二就与专案组成员跋山涉水,上溯珠江源,下到万峰湖,抽丝剥茧,走访群众、勘查现场、摸排线索,形成专题报告获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批示。该团队立办南盘江专案140件。通过专案办理推动城乡污水管网全覆盖,截污治污取得实效,南盘江流域水质优良率提升至92%,实现了“水清、河畅、岸绿”。二是善作善成,踔厉奋发开新篇。一串串、一件件缩影,就是团队全体干警用热血和青春绘就的不平凡画卷。着力打造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升级版,率先在全省建立“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基地”。发挥“一体化办案”组织优势和科技赋能“外力”,成功办理电捕蚯蚓案,从源头保护生物多样性安全。探索拓展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辖区某军用机场周围建筑物影响军用雷达使用的线索,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推动影响国防安全的建筑物被拆除,该案入选2021年全国典型案例。近年来,该团队所办案件有5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3件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案件,4件入选省级院典型案例,连续两年业务考核排全省前列。

  二、“个人一等功”(4名)

  1.杨莎莎,女,回族,中共党员,1985年7月出生,现任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主要事迹:杨莎莎同志是公诉席上铁骨柔情的检察官,也是央视“法律讲堂”荧屏上释理说法的主讲人。她扎根基层从事检察工作13余年,共办理各类案件671件1021人,参与法治巡讲90余场次,累积受教育师生10万余名。她创建了临沧市首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沧江明珠未检工作室,建立了临沧市首家“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 依托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推动社会支持体系完善,开启“帮学矫察”全方位的观护帮教新模式。她带领办案团队精准帮教矫治176名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为56名被害未成年人提供多元化社会救助,依托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构建了“未检心理健康全程服务链”。她编制了市县两级“法治进校园精品课件库”、《学法系列丛书》,并打造了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县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自创了“未检普法五部曲”,带领法治宣讲团实现了辖区内法治进校园全覆盖,并策划了护“未”直播间、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访谈等法治产品。她创办的品牌项目于2019年12月被检察日报社网络信息中心评为 “全国检察品牌活动二十强”,创新工作于2018年12月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精品案(事)例”,她设计的课件于2020年5月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云南省检察机关法治教育精品课件”。

  2.柏利民,男,汉族,中共党员,1966年11月出生,现任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

  主要事迹:柏利民从检35年,始终坚守办案一线,高质效办理和指导办理案件1700余件。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他充分发挥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和优秀公诉人的引领示范作用,带领公诉团队攻坚克难,主(领)办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案件6件243人,指导办理案件61件624人,其中有全国影响重大的孙小果等3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央督导组督导的何某某等5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朱某某等5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3个庭被选作观摩示范庭,出庭公诉效果得到最高检、最高法等部门和领导充分肯定。他自觉发挥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的率先垂范作用,勤于思考、笔耕不辍,共在国家省市级刊物发表法学论文及文章154篇,出版专著2部,获国家省市级奖38篇次。他潜心育人,竭力培养检察事业的薪火传人,担任全省、全市优秀公诉人集训教练21年,共培养出全国、全省十佳及优秀公诉人22人;担任全省兼职检察教官30年,授课50余次,讲授的课程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提名课程”,入选全省、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师资库。他先后10次立功、5次受嘉奖,9次入选各级各类人才库,共获得荣誉100多项;他带领的公诉团队曾被最高检授予“全国优秀公诉团队”。

  3.普文乾,男,彝族,中共党员,1985年5月出生,现任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事迹:普文乾工作14年来始终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以求极致的精神为集体争取了多项宝贵荣誉。因工作成绩突出,连续九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三次记个人三等功。在宣传岗位上,他刻苦钻研,组建了全州检察新媒体矩阵,搭平台、建队伍、设制度,自学新闻传播、新媒体管理等相关知识和图片处理、视频剪辑等专业技术,创作出一篇篇内容活泼、贴近网友的检察新媒体宣传品,3次被检察日报评为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百强,被云南检察新媒体小编圈誉为“普才人”。在办公室岗位上,他勤学善思,牵头组建了“大综合”工作团队,建立了动态管理的问题困难、亮点经验等工作信息库,促进综合行政工作高效运转,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把自己积累成了单位的“资料库”。在日常工作中,他主动补位,参与业务工作研究和亮点品牌打造,在楚雄州检察大数据建设和运用、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族团结进步等品牌工作中,撰写了多份高质量的对策建议、成效宣传、经验总结、评选申报等材料,发挥了以文辅政作用,是单位里大家交口称赞的“老黄牛”。他始终以高昂的热情和进取的状态扎根在平凡琐碎的综合行政岗位上,展现了新时代检察青年担当尽职、敬业奉献的良好形象。

  4.神骥,男,汉族,中共党员,1980年7月出生,现任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事迹:神骥同志始终以提高专业能力、培育专业精神为目标,坚持苦练本领、锤炼技能,扎根案件管理岗位十年有余,逐步成长为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领域的行业领军人物,在全省案件管理业务条线具有良好知名度和广泛影响力。近年来,该同志屡创佳绩、表现突出,被选树为政法队伍英模人物,多次在各类专项教育活动中宣讲个人先进事迹,成为全市检察干警学习的楷模。该同志注重发挥案管职能影响力、积极传播案管好声音,在全省首创送课到基层巡回流动培训工作模式,经常性组织业务培训授课和研讨活动,充分发挥案管优势、依托案管智慧,为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树立良好典范;深耕案管主责主业,编写了大量的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流程监控、数据分析研判等专题材料,累计完成四十余万字的重要文稿文案编写工作,为本地区司法规范化建设、案件质量专项整治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扎实的理论研究功底和专业法律素养,多次执笔、参与完成最高检、省政府和省、市院重点研究课题、理论调研文章、教学实践课程等。该同志参加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届案件管理业务竞赛,取得优异成绩,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彰显了精湛的案管实务技能,为云南检察案管工作赢得良好声誉。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gg/202310/t20231026_59981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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