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祝长英 通讯员刘雷 杜康)近日,陕西省检察院出台《关于民事检察一体化办案团队建设的指导意见》,有效整合全省民事检察资源,上下一体组建类型化办案团队,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民事检察案件。《指导意见》明确,各市级检察院可建立生效裁判监督、民事审判执行程序及深层次违法监督、民事支持起诉、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等一个或者多个上下一体化的民事检察办案团队。办案团队的组建由市级院统筹,市级院、县(区)院的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组成团队成员,承担办理特定类型案件、编写典型案例、开展检察理论课题研究等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