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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关注 | 受处分后又6次违规接受宴请

发布时间:2021-04-30 02:20:29 作者:admin   来源: 北京纪检监察网

  

  

  4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一起,是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陶郝海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和宴请问题。

  通报显示,2018年9月,陶郝海曾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他没有吸取教训,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又先后6次接受开发区内有关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2020年“五一”假期期间,接受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有工程项目的某建设公司安排赴浙江象山的旅游活动,相关旅游费用由该建设公司支付。

  在纠治“四风”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越往后要求越严的形势下,陶郝海为什么依然不收敛不收手?为什么在受到处分后再次违规?这一案例带来哪些警示和思考?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是如何从重处理并开展以案促改的?

  两次被查均源自群众举报

  2018年1月和2月,池州市纪委监委先后收到网络举报,反映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环保局)局长陶郝海有关问题线索。经查,陶郝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并多次接受吃请,其行为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以后。最终,陶郝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陶郝海第二次被查处,依然源于网络举报。

  2020年6月5日,在池州市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一封网络举报信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举报信提到,陶郝海接受市某建筑公司到浙江象山旅游活动安排,以及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的问题线索,甚至时间、地点都较为明确。”作为此案的办案人员之一,池州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主任陆正友回忆,接到转来的问题线索后,市纪委监委“速查速办”,立即组织人员展开初步核实。

  在外围核查期间,核查人员找到问题线索提及的上海某公司、池州市某公司的5名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并调取了宴请费用手机支付记录照片、相关饭店票据、旅游住宿记录等相关书证材料。

  掌握基本情况之后,2020年6月9日,核查人员找到陶郝海进行核实谈话。

  “2018年,你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为什么还没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核查人员在谈话中问道。

  “这个公司没在我们区注册,不属于管理服务对象。”陶郝海辩解。

  “该企业承接了你管理的区公司的工程,在工作上你与这些企业有联系,这些企业就是管理服务对象。”核查人员一席话,让陶郝海哑口无言。最终,他如实交代了自己的问题。

  经查,2019年7月30日,2019年12月20日,2020年1月13日,陶郝海先后3次接受了管理服务对象——上海某公司办公室主任饶某代表公司的邀请,在某饭店吃饭,上述宴请费用由饶某支付后回公司以招待费名目报销。

  2019年11月,池州市某建设公司中标承建上海一公司的工程。2019年12月,2020年3月,陶郝海分别接受该公司总经理王某、施工项目经理张某某在某饭店以及项目工程部食堂的3次宴请。此外,2020年“五一”期间,陶郝海夫妇接受张某某邀请到浙江象山游玩,旅游期间食宿费用由张某某支付,车费由同来旅游的王某支付。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处分后仍不知悔改,又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等待陶郝海的是更为严厉的处分——2020年7月18日,陶郝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

  一再跌倒背后是纪律意识淡薄

  “我纪律意识淡薄,没有真正从自身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导致该类问题再次发生,这看似偶然,实属必然。”陶郝海谈起自己犯的错误,悔不当初。

  陶郝海2018年受处分,主要是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使用私车和谋取利益。2020年,又发生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行为。陶郝海一连用了三个“没有”反省自己的“再次跌倒”——“没有真正从2018年自身案例中吸取教训,没有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要求自己,没有做到警钟长鸣、以己为戒”。

  不仅仅是陶郝海,从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看,对纪律规矩缺乏敬畏是少数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在原因之一。在持续纠治“四风”的高压态势下,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将纪律要求当做耳旁风,“吃风”不减、“酒风”难去、违规旅游,依旧我行我素。

  思想决定着行动,陶郝海“两次跌倒”充分暴露出其政治意识、党员意识缺失。“假日期间,应管理服务对象邀请,以考察名义到浙江象山游玩。”办案人员分析,陶郝海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充分表明他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没有将自己摆进去,学习教育走过场,导致问题一而再地发生。

  庸俗化理解政商关系,认为吃喝是跟企业关系融洽的一种方式,是导致陶郝海屡次违纪的又一原因。

  “少数党员干部认为,通过吃喝可以更好地沟通交流。”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认为,请吃吃请、接受旅游安排的背后是基于对传统人情交往方式的认识,特别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在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中,把“亲”“清”政商关系庸俗化为物质往来、吃吃喝喝。

  “陶郝海案就比较典型。”陆正友说,陶郝海在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中,没有认识到“亲”“清”的本质是给企业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而是沉溺于吃喝享乐,“如果不去参加,就会被认为不通人情,容易引起企业的误会。”

  “接受有利益关系人员的宴请,一些人期望可以以此进一步形成利益关系。”池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涂闯分析,此举意不在“饭”而在“局”,在于“围猎”干部、权力寻租。“从陶郝海案看,涉案企业相关人员安排请吃、旅游是为了加强与陶郝海之间的感情交流,希望工作上得到指导、帮助、支持。”

  分析该案还发现,在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中,相关部门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也使得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存有侥幸心理,顶风违纪。

  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性质恶劣者从重处理

  “‘四风’问题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反复性,一些问题在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之下得到阶段性遏制,但隐患犹存,稍有松懈就会反弹回潮、反复发生,甚至还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积习甚深、屡教不改,思想依然停留在过去时,重复甚至多次顶风违纪。”江苏省泰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彭飞说。

  从各地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来看,处分的教训并没唤醒纪律规矩意识、怀揣侥幸继续触碰党纪法规底线的党员干部仍有人在。

  2020年9月26日,浙江省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海宁市硖石街道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丁国锋因私车公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记大过处分。此前的2019年9月,丁国锋就因违规驾驶公车等其他违纪行为被诫勉谈话。

  在同一则通报中,磐安县新渥街道西湖村原村委会主任陈峰在2017年12月因赌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又多次组织或参与违规吃喝,2020年6月陈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尽管中央三令五申、纪律明确禁止,还是有个别党员干部无视组织教育提醒,明知故犯。

  在湖南省2020年9月24日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冷水江市公路局毛易超限检测站原党支部书记、站长谭雄伟在冷水江市公路局局长、纪检组长等多人对其提醒和规劝的情形下,仍违规操办母亲“寿宴”,并收受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金2.38万元。最终,谭雄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其中一个主要表现就是,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知止,贪念作祟、特权难舍、顶风违纪。

  有的装模作样,应付检查。北京市通州新城金融服务园区管理委员会党支部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李宝增等人采用打隔断墙、安装暗门、更改办公室标牌等方式,隐瞒掩盖办公用房超标行为,通过增加办公桌等方式应付检查。

  有的铤而走险,我行我素。在今年4月黑龙江通报的典型案例中,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副主任高峰在人防系统专项整治高压态势下,于2020年春节收受佳木斯市人防办主任李岩焱礼金2万元;安达市委原书记刘淑芬收受119名公职人员礼金908万余元,其中党的十九大之后就收受529万余元。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就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在此次通报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明确提出,要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让铁规禁令提威增效。

  陶郝海由最初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升格为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就是明证。记者梳理发现,在上述案例中,那些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党员干部都无一例外地受到了从重处罚。“这准确把握了作风建设的内在规律和阶段性特点,释放了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德森认为。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之所以能成效显著,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严字当头。彭飞说,“‘五一’前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再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充分表明了纪检监察机关纠治‘四风’毫不退让、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

  “我被处理是咎由自取,今后我会严格规范自己言行,坚守廉洁底线,树立‘亲清’政商关系,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杜绝一切不正常的人情往来。”日前,在接受池州市纪委监委回访谈话时,陶郝海如此悔悟。

  针对本案暴露出来的问题,池州市从具体问题入手,推动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

  4月20日,池州市委举行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暨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辅导。会上,通报了该市近期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陶郝海案进行深刻剖析。

  一桩桩惨痛的教训,给与会同志敲响了警钟。“要坚定不移守底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净化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切实在思想上筑牢防线、办事上守住底线、交友上划清界限,以清正廉洁之心筑牢拒腐堤坝。”大家表示。

  在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纠治“四风”不放松。池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露头就打,不断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针对陶郝海案件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对“亲”“清”政商关系的内涵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池州市纪委监委向经开区党工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要求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随后,该区开展“亲清双修、勤廉双优”工程,先后出台《关于明确招商引资六项纪律要求的通知》《池州经开区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涉企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要求把精力放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解决实际困难上,防止把“亲”“清”庸俗化为吃喝送礼等物质往来。

  针对一些奢靡享乐之风依然以变相和地下的状态存在,池州市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县区交叉互查、大数据分析、信访举报等让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无处藏身。

  2020年以来,全市组织159个检查组,检查商场、超市96家,检查宾馆、酒店、农家乐、“一桌餐”和内部食堂320个,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99起,处理10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8人。

  近期,根据安徽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池州市纪委监委正在着手开展“两违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靶向治理隐形变异“四风”顽症。

  “作风建设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我们将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涂闯说。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ywyl/202104/t20210428_73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