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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盐田区:蓝色驿站成了“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11-05 12:00:07 作者:admin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深圳盐田检察延伸服务触角

  蓝色驿站成了“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你是检察院的?具体是干什么的?”几个月前,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东和社区的蓝色驿站刚成立时,居民们围着神秘的“检察蓝”,感到陌生又新奇。如今,蓝色驿站受到社区居民的热烈欢迎,被亲切地称为“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今年以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延伸检察服务触角,探索将检察之力融入社会之治的新路径,依托东和社区“红色驿站”建立“蓝色驿站”,努力打造集公益保护、矛盾化解、家庭教育、志愿服务、代表委员联络等功能的一站式检察为民服务综合体,助力激活基层社会治理的“末梢神经”。近日,蓝色驿站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据了解,盐田区检察院着力构筑检察为民“五个一”工作新机制,精准把脉并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包括打造一个“盐检先锋阵地”,成立盐检党员先锋队,每周定期驻点蓝色驿站,收集社区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开办一个“检察官大讲堂”,定期组织检察官结合办案开展法治宣讲,助力社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一个“公益保护联络站”,聘请社区群众担任公益诉讼观察员,实时收集案件线索,共同维护公共利益。

  今年6月,公益诉讼观察员向检察官反映:位于盐田区沙头角街道金融路官路吓村的某餐饮店油烟排放污染大气环境,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盐田区检察院经过实地调查后,发挥公益检察职能,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发送了磋商函,要求该局对相关餐厅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核查处理。7月5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函复该院,已对该店进行了普法教育,并指导该店加强油烟密闭管理和收集处理效果,同时对周边居民群众进行了解释和回应,得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蓝色驿站已收集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20余条,推动解决了餐厅油烟扰民、消防通道被占用、盲道缺失、店铺饮料标识缺失等民生问题,开展各类法治宣讲23场次,印发宣传手册2万余册。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蓝色驿站把未成年人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提炼典型案例故事广泛宣传未检犯罪预防。

  在蓝色驿站建设过程中,辖区居民小廖进入了检察官视野。小廖是某校高三在读学生,曾因与人打架斗殴,面临被治安处罚。考虑到当事人为未成年人,派出所民警请求盐田区检察院参与该案的调解工作。

  检察官了解到,小廖长期缺乏有效的亲情陪伴,加之父母教育方式不当,经常逃学缺课。针对此情况,盐田区检察院采用“未检+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模式,由承办检察官与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组成团队,分别对小廖及其家庭开展个案帮教以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不久后,小廖重拾学业参加高考,成功考上了大学。

  目前,通过蓝色驿站这个载体,盐田区检察院加强检社、检校、检医、检家合作,已开展多场主题讲座、亲子活动、家训营,帮助了不少家庭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蓝色驿站密切关注群众身边的小事、小案,用心用情做好检察为民实事。

  徐某因与李某发生矛盾纠纷,殴打李某致其轻伤二级。徐某得知要将其刑事拘留并追究刑事责任后,扬言要到公安机关喝农药自杀。该案属因故意伤害可能导致严重不稳定社会矛盾。承办检察官经过分析研究认为双方有达成和解协议的可能,于是要求公安机关尽力调解,努力促成双方和解。最终嫌疑人赔偿被害人13万元,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本案得到了妥善处理,社会风险和矛盾得到了化解,为检察机关接下来无论是相对不起诉,还是由法院从轻处罚的妥善处理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社区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助力基层善治,既是应有之义,也是责无旁贷。我们要主动适应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建立长效机制,让亲民、为民成为一种常态,让群众获得实实在在、长长久久的法治福利、善治福利。”盐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润清说。

  (记者唐荣 李文茜)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311/t20231101_6327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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