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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网络沉迷 法官进校园宣讲《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发布时间:2023-11-09 08:14:11 作者:admin   来源: 七一网

  

  

  11月6日,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州小学,一场由师生共同倾情演出的《向校园欺凌说“不”》的情景剧在校上演。通过情景小剧场,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刑庭法官任韵霖开启了法律小课堂,为全校师生们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同时,她还为师生们开展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宣讲。

  

  师生共演法治情景剧

  星期一上午10点,金州小学升旗仪式准时举行。随后,班级展示环节,该校四年级十二班的师生们为全校3000多名师生带来了情景剧《向校园欺凌说“不”》。

  “你成绩又不好,还装模作样地看书。”“就是呀,假正经。”“他呀,也就是闷葫芦……”

  现场,在台下同学也跟着进入了情景剧,直喊“他们欺负同学!”

  原来,几名男生“欺负”了一位名叫“小凯”的同学。他们扔了“小凯”的东西,还在他桌面上乱涂乱画,还有人准备把小凯新钢笔放进自己口袋……有同学站出来,指责了几名男生的行为。正好,老师来到“教室”,严厉批评了“欺负”同学的孩子,并告诉他们这些行为都属于校园欺凌,绝不允许。

  “校园欺凌不仅是拳打脚踢,还有很多内容。”任韵霖法官来到情景剧中,开启了法律小课堂。任韵霖法官告诉同学们,违背同学的意愿传播他人隐私,造谣、毁坏同学名声,用脏话辱骂同学,取绰号,用语言威胁恐吓同学等,属于语言欺凌;恃强凌弱,攻击或者伤害同学的身体,损坏对方的衣物、抢夺或者抢劫对方的钱财,迫使同学为自己效劳等等,属于肢体欺凌。而利用微信、QQ、微博等电子通讯手段对他人实施骚扰、威胁、攻击行为,属于网络欺凌;倚众欺寡,结伙孤立或者排斥同学,把某同学孤立起来,属于社交欺凌。

  任韵霖法官称,校园欺凌的危害很大:可以严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能力;影响受害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导致不健全人格的形成;破坏法律秩序,严重的可能涉嫌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犯罪记录也会伴随终身。

  任韵霖法官表示,面对欺凌,同学们要勇敢说不;见到有校园欺凌的行为,也不要做沉默的旁观者。在平日的学习生活中,同学之间应友善相处,互相尊重,不欺负弱小。

  共建网络安全,同享网络文明

  “为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近期《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公布,该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现场,任韵霖法官还为师生们就该条例内容进行了宣讲和释法。

  任韵霖法官介绍,该条例坚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提出监管机构、社会组织、政府、学校、企业、家长、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模式。条例的主要内容,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网络欺凌、个人信息泄露、信息内容治理、权利遭受侵害等问题作出了积极回应。其中,条例从建立健全网络欺凌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网络欺凌信息特征库、加强对网络欺凌信息的识别监测、不得通过网络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等方面拒绝网络欺凌。要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设置未成年人模式,合理限制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消费数额,不得诱导参与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网络活动,不得提供游戏账号租售服务,建立、完善防沉迷网络游戏规则、定期开展防沉迷网络宣传教育等方面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任韵霖法官表示,不断推出的制度、法律法规,皆是为了不断增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希望大家能携手共建网络安全,同享网络文明。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3882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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