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在开展精准监督、强化执纪问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等方面下功夫,围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事前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和重要时间节点,多措并举做细做实监督检查,不断推动驻在单位政治生态持续健康向好。
不断深化改革,提升监督质效。研究制定《关于调整优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范围的工作方案》,为推进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推动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优化调整派驻监督范围,重点解决派驻监督单位数量不均衡问题,将3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调整为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紧盯权力运行风险点,把监督重锤敲到点上,派驻机构作用发挥更加有力。
强化政治监督,筑牢思想根基。始终坚守政治监督职能定位,以督促联系单位“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为抓手,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日常化。积极参加联系单位党组(班子)会议,定期与联系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沟通交流,掌握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建立监督检查台账,督促联系单位在理论学习、政治生活、警示教育、廉洁文化上持续发力,拧紧思想“总开关”,把牢政治“方向盘”。
“室组地”联动,彰显利剑作用。建立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副书记(副主任)牵头抓总,协作区统筹协调,“室组地”联动协同,增强监督合力。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建立“室组地”联动协作机制,将3个监督检查室、2个审查调查室分别与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3个县(区)纪委监委划分为3个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1名市纪委监委领导担任组长,1个监督检查室牵头协调,统筹“室组地”监督和办案资源,开展联动监督和联合办案,变“单兵作战”为“团队作战”。建立首办负责、会商研判、总结交流等5项工作机制,形成全面覆盖、同向发力、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中卫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