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倡廉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民情民声

浙江桐乡:案件调解会化解村民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23-11-17 14:25:36 作者:admin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专门来村里调解,真是太感谢了!”一场由检察长主持的调解会近日在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三村村文化礼堂举行,该村党总支委员朱颖莲说,检察长调解村民矛盾纠纷,在村里还是第一次。

  原来,2021年12月的一天,69岁的村民老黄骑车出门时被一辆小轿车撞倒,老黄受伤、车辆受损。交警大队认定,小轿车一方负全责。法院一审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偿老黄各项损失8500余元。但老黄对损失数额并不认同,“给我认定的误工费是80元一天,天数也少算了,哪有这个道理?”老黄说自己在工地上打工每天都有两三百元。

  老黄不满判决结果,申请再审。法院审查后认为,老黄提交的证据仅能证明其2020年到2022年部分时间段的工资收入,不具有连续性,无法推断出日均工资。根据老黄的年龄,判决结果并无不妥,于是驳回了老黄的再审申请。法院裁判虽没有问题,但老黄还是觉得委屈,“我是个没文化的农民,平时打零工,很多时候都是现金结算,证据不足,我一个农民又能怎么办?”

  今年5月,老黄向桐乡市检察院申请民事法律监督。办案检察官结合老黄的诉求,主动与法院、保险公司联系,反复沟通做工作后,一个和解方案呼之欲出。该院检察长陈国根提出:“将各方诉求听取到位,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随后,在老黄所在村的文化礼堂,陈国根主持召开案件调解会。并邀请该村“三治融合”道德评判团成员、部分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起案件主要是证据不足,咱们不能过度情绪化。”“在之前的沟通中,保险公司也体现了社会担当,这是我们能坐在这里调解的重要原因。”陈国根对老黄和保险公司耐心释法说理。各方充分发表意见,保险公司表示再给予老黄一定补偿,双方签订和解协议,老黄当场承诺息诉罢访。

  “‘小案’涉及群众诉求,处理不好很可能引发新的矛盾纠纷,消弭掉‘小案’背后的隐患,正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陈国根表示。

  (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王倩霞)

  (原标题:打工每天两三百,误工费咋就赔80元)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11/t20231110_63342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