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受邀在湖南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三期履职学习班上,以“我国的检察制度和检察工作”为题作专题辅导。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主任程水泉主持。
叶晓颖从人民检察制度的初创、人民检察制度的曲折发展、人民检察制度进入新时代三个阶段介绍了我国检察制度的历史沿革。聚焦显著的政治优势、彻底的人民属性、独立的法律地位、独特的组织体系、办案与监督的双重属性等五个方面阐述了我国检察机关的性质和主要职责。对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的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中心任务,结合全省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了推进检察工作理念现代化、体系现代化、机制现代化、能力现代化的工作思路和举措。
叶晓颖对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给予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她表示,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全省检察机关将不断强化人大意识,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监督之下,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建设。